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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代表提案:加强完善网络法制建设

两会代表提案:加强完善网络法制建设

作者:佐生软件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2359    更新时间:2010/3/5    

 3月4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重庆公司总经理沈长富带着一份题为《关于加强网络规范管理,构建健康网络环境的建议》的议案赴京参加今年的两会。他表示,“今年我的提案主要是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的内容管理为主,对于网络环境的建设,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需要正面引导。”

    2009年,我国互联网成为热点新闻最密集的领域,绿坝软件、谷歌之争、打击色情网站、治理手机黄色短信等等。而在众多热点中,政府监管及法制建设的问题备受关注。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9年1月份的统计,我国内地网民数已经达到3.16亿,成为世界头号互联网大国。

    网络的发展,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之一,它促进了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推动了产业向多元化发展。但由于网络利用的便利性等原因,网络监管难度较大,网络的负面影响也越发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对我国传统文化、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等造成了不良影响。

    沈长富在议案中提出,“由于网络发展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因此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网络的全方面建设,促进网络的健康、和谐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沈长富提出,“构建和谐网络、健康网络、法制网络,应从加强网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以及加强网络监管着手,强化网络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
    应完善网络法制建设

    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其负面效应也日益增多。在“黄色网站”、“黑客事件”等传统网络问题尚且没有肃清的情况下,“人肉搜索”、“舆论误导”及“虚拟财产盗窃”等新生问题再次给网络法律秩序和网络道德规范以沉重的撞击。

    就此现状,沈长富认为,网络建设首先应完善相关网络立法,扩大侵权责任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沈长富说,在民事立法领域,侵权责任法应该对网络侵权作出特别的规定;在刑事立法领域,应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新型的网络犯罪予以惩处。

    沈长富同时指出,应加强网络执法力度。沈长富提出,应建立网络监察队及网民举报机制,对查清的网络犯罪加以处罚。公安机关可进行定期网络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可采取强行关闭违规网站,拘留犯罪嫌疑人等。

    沈长富进一步提出,应加强网络法制教育,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他认为,应加大网络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加大曝光网络犯罪事件,从而达到教育网民,普及法律的目的。

    需抓好网络道德引导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常不以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网络言行。而网络社会中,也没有形成网络社会自有的道德规范,因而导致整个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调,没有形成有效的道德规范。

    为此,沈长富在议案中提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法律所不及的领域,更需要道德的约束。

    沈长富提出,一方面,要树立良好网络道德风范,表彰网络社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规范网络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

    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约束机制,发挥群众的舆论监督。利用网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给予网民正确的引导,使群众自发对不良信息及其传播者进行谴责。
    应完善网络监管机制

    如今,网络中的商业气息是一面双刃剑。它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其商业逐利性也使得网络成为法律规范缺乏、道德的触角较难触及的商业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各种不受制于法律、不拘束于道德、纯粹追求利益的商业行为在网络空间中迅速滋长。

    沈长富认为,规范网络管理,有必要在所有环节都织起一张“罗网”,将所有隐藏着不良行为的非法信息都过滤在外,保护网民的安全。

    沈长富提出,应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查、过滤,如设立违规信息纠察、举报机制以及网络用语分级机制等,对网络用语按一定标准区分为限制级、禁用级等,并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同的处理,有的不良用语还可以直接屏蔽。

    同时,应加强对信息渠道的监督与规范,根据参与信息传导的渠道,在信息传导中的作用不同而分级,根据不同分级对其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承担不同程度的监管责任。

    沈长富进一步提出,应加强对信息终端的规范,对电脑、手机等终端装备具有一定识别功能的软件。此外,应对部分网络娱乐等实行分时段开放的方式,既可丰富网民的业余生活,同时约束网民,及时遏制沉迷网游的不良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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